香港公司查册新规出台:注重个人隐私保护

据香港公司注册处8月16日消息,为香港营造更安全和优良的营商环境,更好保护企业负责人的个人隐私,香港开始收紧公司查册规定。已于2021年8月23日开始实施《公司条例》(第622章)下的公司登记册新查册安排规定的第一阶段。

据香港公司注册处8月16日消息,为香港营造更安全和优良的营商环境,更好保护企业负责人的个人隐私,香港开始收紧公司查册规定。已于2021年8月23日开始实施《公司条例》(第622章)下的公司登记册新查册安排规定的第一阶段。

香港公司查册新规有了哪些变化

香港本次新规分为三个阶段实行:

第一阶段:2021年8月23日开始,公司可在其登记册上以董事的通讯地址代替通常住址,及董事和公司秘书的部分身份识别号码代替完整号码予公众查阅;

第二阶段:2022年10月24日开始,公司登记册中董事索引所载的受保护资料,将以通讯地址及部分身份识别号码代替让公众查阅。在这阶段开始后向注册处登记的文件中,所载的受保护资料,将不再提供公众查阅。「指明人士」可提出取览董事等人的受保护资料;

第三阶段:2023年12月27日开始,资料当事人可向注册处处申请不提供已在本处登记的文件所载的受保护资料,并以其通讯地址及部分身份识别号码代替让公众查阅。「指明人士 」可向本处提出取览董事等人的不提供的资料。

用大白话解释就是:

1、未来查册香港公司时只显示董事的通讯地址,不再显示通常住址

2、未来查册香港公司时,该公司的董事、秘书以及某些其他人(清盘人或临时清盘人)只显示部分身份识别号码,不再显示完整号码。

现就身份识别号码的首部分举例如下:


此次更新后,未来香港公司查册只有指定人士可取得个人资料,且严格要求用于其负责的职能,加强了公司个人信息隐私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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