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设立公司

新加坡公司

新加坡公司设立条件

利用香港知名度,提高企业知名度,扩展业务,成立过程快捷简单,无需繁琐步骤。


主要概览


股东要求

 

公司或自然人,股东组成、持股比例没有限制

 

注册地址/办公室

 

需要 可由我司提供

 

经营范围

 

可经营任何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承认的合法业务

部分业务需获得牌照后才允许经营

 

公司类型

 

私人有限公司/公众公司

 

公司名称

 

英文名称通用

 

注册资本

 

最低1新币 无需验资

(我司默认10000新币)

公司法定秘书

根据新加坡法例规定,所有在新加坡注册成立的公司,至少有一名商业秘书,该秘书必须为新加坡常驻居民(新加坡公民、新加坡永久居民PR、就业准证持有者)担任,且董事不可同时兼任商业秘书

公司名称与经营范围限制

新加坡公司名称禁止使用以下敏感词汇:亚洲、亚太洲、集团、合伙人、国际、南亚、东南亚、新加坡、协会、控股、企业、贸易、全球

部分敏感行业在获得政府许可或牌照后,才能使用

公司董事要求

新加坡公司必须任命一位年满18周岁以上的新加坡本地董事,该董事身份必须为新加坡常驻居民(新加坡公民、新加坡永久居民PR、创业准证持有者、就业准证持有者),